伪造包装盛假酒人赃俱获被判刑

19.01.2016  11:07

 

本网1月19日讯(陈建明)造假酒贴假标,不仅坑了消费者,还坑了注册商标的企业。近日,大同市南郊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2014年12月19日,被告人王某某购买伪造的十年老白汾酒、红盖汾酒的包装以及散装白酒,在文水县自己家中装入收购的酒瓶里制成假冒注册商标白酒。同年12月23日,被告人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的老白汾酒200件、红盖汾酒30件在运送途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到案后,被告人王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流入市场,可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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