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不是“传说” 丈夫成家暴受害者比例正逐年攀升

26.11.2015  21:23

   

    80后夫妻因冷暴力起诉离婚

    阿强和小红均为居住在广州的80后,两人都有较高学历,阿强研究生毕业,小红大学本科毕业,自由恋爱后结婚。

    刚结婚时,阿强和小红还很恩爱,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很和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因为一些家庭琐事,阿强和小红之间逐渐产生矛盾。小红慢慢开始发现,阿强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阿强经常当着小红的面打砸家里的家具、家电,虽然没有打小红,但是小红却感受到了心理上的恐惧。同时阿强对全职在家的小红实行经济封锁,以经济的手段迫使小红做其不愿意做的事。

    不堪忍受的小红,选择到广州白云区法院起诉离婚,她认为阿强的这些行为对她实行了精神上的恐吓,属于家庭冷暴力。

    ●点评

    大家对于冷暴力行为的认识存在一定分歧,仅有56.9%的被访者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48.5%的被访者认为长期无故拒绝过夫妻生活属于家庭暴力。另外,认为对家庭成员进行经济制裁属于家庭暴力的被访者更少,只有38.7%。

    广东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家庭冷暴力也属于家暴范畴,只是由于目前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的界定,要认定比较难,但受到冷暴力的一方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可以使用现场照片、录像、微信、QQ聊天记录、保证书等来证明遭受了冷暴力。

    应对

    防家暴条例正在制订中

    庇护中心已经开始试点

    婚姻中家暴如何产生,怎样避免?王飚尘介绍,家暴的发生和施暴者的学历、经济条件关系不大,主要和其成长环境有关,如从小生活在暴力环境中,不懂处理自己的情绪模式,其次是夫妻间的互动模式出了问题,双方情绪升级导致暴力解决。

    王飚尘建议,夫妻一方一旦发生了暴力行为,夫妻双方一定要检省双方的互动模式,并在首次出现暴力手段时,便要表明态度不接受暴力行为,如果对方愿意做出改变才能接受。如果出现暴力行为不经处理,会埋下种子,以后还会发生暴力行为。

    婚姻中家暴现象日渐趋多,受暴者求助却很难,找公安,由于无法律依据,难受理。找妇联,妇联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协调。未来广东针对家暴将出台何政策措施?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而早在去年广东就在操作《广东省防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一旦国家立法通过,广东将迅速出台落地细则。届时将形成完善的反家暴机制,从法律层面保护受暴者。

    此外,广东妇联在全省试点建家暴庇护中心,目前已在东莞试点,广州也有意建立。广东省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妇联联合民政部门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但一般设在救助管理站里,环境较为复杂,出入不便。今年在东莞试点建立的新家暴庇护中心则单独设立,有专业的社工提供帮助,环境布置温馨并设有亲子房等。

    提醒

    遭遇家暴 电话求助

    广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若遭遇家暴,可拨打020—38613861广州妇女维权热线,广州妇联有专业人士可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帮助,还可联合社工上门开展深度服务,缓解家庭关系。

    此外也可拨打广东省妇女热线12338求助。

    支招

    遇家暴维权 可分三步走

    据广州从化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上述的身体暴力和冷暴力,家暴还包括经济暴力和性暴力。其中,经济暴力指的是夫妻一方强制控制受害者的金钱和财务用来自 我享受;性暴力是夫妻一方违背另一方意愿的性接触,是一种极其隐蔽的表现形式。在面对如上几种情况的家暴时,女性们又该如何维权呢?

    ● 及时、全面收集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当事人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便要承担败诉的风险。在家暴案件中,受害人要及时、全面地固定和收集证据。比如:加害人使用的木棍等工具、公安机关制作的报警记录及询问笔录、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病历、法医学活体鉴定书、知情子女的证人证言、加害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充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赋予了当事人的权利。根据该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家暴案件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内活动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以切实保证自身人身安全。

    ●综合运用多种法律途径进行救济若受害人需解除婚姻关系,则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加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受害人想维护自身权益,则可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申请提起侵权纠纷,向加害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可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