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关注苏州“水环境” 人大立法更注重精细化

20.01.2015  14:51

水是苏州的灵魂,也是苏州的命脉。河道是否整洁、太湖水是否清澈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对水环境的治理也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2014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覆盖全市城乡的《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为苏州水环境筑起又一道保护墙。市人大代表也高度关注苏州水环境问题,不少代表准备了相关内容的建议、议案,准备带到今天下午开幕的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为苏州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改善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苏州的排水建设和管理水平亟待提升,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急需纳入法制规范。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重新制定了《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使法规的适用范围由城市拓展到全市城乡,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排水管理的全覆盖,为加强苏州市城乡排水管理、有效改善苏州水环境提供了法律依据,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原则。

城区水环境治理好了,才能彰显苏州古城的韵味和风貌”,来自姑苏区的市人大代表谢怀清将针对城区水环境的治理提交议案,他已经邀请了其他代表签字附议,只等今天到会报到后就可以提交了。来自吴中区的市人大代表周建萍则把目光投向了太湖,太湖水质的优劣与周边河道的排放密切相关,她将针对农村河道长效管理的技术水平等方面提出建议。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更加注重精细化,着力营造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制环境,“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了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民主立法联系点、召开专家座谈会、在媒体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立法建议。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立法、直接听取管理相对人意见、隔次审议法规草案、在二审通过前开展立法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等办法,切实提高法规质量。积极开展立法“回头看”,全面检查苏州市现行有效的54部地方性法规的授权性规定落实情况,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执行好法规。坚持“立、改、废”并举,对苏州市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张甜甜)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