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下达3.46亿元支持乡村环境治理

09.01.2019  23:01

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近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3.46亿元,用于全省各地乡村环境治理补助。
根据《山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19年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中,对阳曲县、岢岚县与侯马市等3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市)各安排300万元,对18个有关国家与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各安排100万元,共计2700万元。其余3.19亿元按照因素分配法安排到全省115个县(市、区),以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点面结合和示范效应,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成目标任务。(胡永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