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防干预司法

26.04.2016  08:56

 

本网4月26日讯(靳彦 丁艳珍)4月11日,稷山县法院积极采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简称“两个规定”)《山西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防止干预司法办案。

该院将“两个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印发给全院干警,各庭室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使“两个规定”和“实施细则”真正入耳、入脑、入心。同时,组织各庭室法官如实记录违反“两个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同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统计存查。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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