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

20.10.2014  19:22

保障公民健身权益 共建共享健康生活

  为促进本市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市人大常委会16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参加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张俊芳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福刚等参加,副市长曹小红及有关方面负责同志陪同。

  秋日暖阳,河东区体育健身园中聚满了前来健身的群众,或在园林景观间的石子路上漫步,或在广场上和着韵律跳起健身操,这里已经成为太阳城、万新村社区居民家门口的健身休闲场所。在空港经济区体育中心的篮球馆内,中交隧道公司一场篮球对抗赛正在激烈进行,该中心不仅有齐全的运动场馆,还有餐饮等配套设施,同时采取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打造服务企业和居民的综合性健身中心。华明示范镇休闲健身广场与文化广场、湿地公园相通,集生态、休闲和全民健身为一体。东丽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突出公益性和综合性,近期已向社会全面开放。

  座谈会上,视察人员听取了市体育局关于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情况的汇报。大家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为促进群众体育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形成了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良好局面,广大市民的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明显提高,群众体育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视察人员还对进一步落实政策措施、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全民健身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

  肖怀远在讲话时说,丰富群众体育生活,建设完善健身场地和设施,是我市20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群众体育有了较大发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差距,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继续建设和完善公共体育设施,扩大覆盖面,让群众有地方去健身,能就近去健身。要用改革的思路破解体育场地设施不足的难题,充分发挥现有体育设施的功能作用,真正做到场馆用起来、群众动起来。社会各方面特别是机关单位要更加重视和做好全民健身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贴近群众需求,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全民健身常态化、多样化、科学化。

  苟利军、张俊芳、曹小红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民健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