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召开
2月26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雷于蓝、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依法治省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习近平、刘云山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作学习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讲话中阐述推进依法治国对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大作用,学习讲话中与依法治国相关的一系列重大的政治、理论、实践问题的判断和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的重大部署,结合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在依法治省和法治广东建设中积极发挥人大的作用。
黄龙云强调,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按照“一个认真,三个切实”要求,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人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依法履职,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切;切实加强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的制度,全省各级人大要在省委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职,推进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而努力奋斗。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3月下旬召开,会期1天半。建议议程是:审议《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工商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稿)》。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