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幕

16.07.2014  11:43

  7月15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臧世凯,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沈卫国、陈先森、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出席5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马亚杰作的关于《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修改二稿,进一步明确了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和标准,明确和细化了各级政府、合肥市和巢湖管理局的职责,强化了水污染防治措施等。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陈波作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修改稿,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问题、密切联系代表问题、违反守则请辞问题等,作了进一步规范。

  《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已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江平作了说明。他说,制定条例是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是规范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需要。

  《安徽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李建中作了说明。他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制定条例对于补充、完善现行的法律制度、加强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副省长梁卫国,省法院院长张坚、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