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会

09.10.2014  12:08
  9月29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贵阳闭会。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群山、禄智明,副主任傅传耀、袁周、周忠良,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谌贻琴,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孙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贵州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规定修正案》,表决批准了《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办法》、《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阳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

  龙超云在会议结束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任务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5”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要按照张德江委员长的贵州讲话和赵克志书记“9·15”讲话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开拓新局面。要全面完成省委交办省人大常委会的改革任务,做好《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的专项检查和有关文件起草工作;搞好调研,及早谋划好明年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列席会议。部分公民应邀旁听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