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22.01.2016  11:45

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政文主持会议,并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2人,实出席5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五台山风景名胜区人民政府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太原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和《大同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向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稿和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和列席人员名单,及人事任免名单。     在本次会议上,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6位新任命的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宪法宣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牛仁亮、周然、安焕晓、张茂才、田喜荣,秘书长李仁和出席会议。
    副省长张建欣、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