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幕 林武出席

31.03.2022  11:11

   本报讯  3月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武出席会议并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卫小春、岳普煜、李俊明、王纯、张志川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5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忻州市农村自建房屋管理条例》《长治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林武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组织下,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指出,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履职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很重。按照省委通过的工作计划,立法方面要完成27件任务,其中新制定14件,监督方面要听取审议13项报告、开展4项执法检查,其他方面的工作也有新的要求。各位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按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要坚持实事求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在省委领导下,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副省长汤志平,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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