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29.08.2014  12:06

  8月2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副主任肖志恒、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厅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

  会议学习了胡春华书记在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作学习体会发言。

  黄龙云指出,要认真学习胡春华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自觉性,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以有利于社会长远发展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原则,构建社会矛盾处理新机制和新格局。

  黄龙云强调,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中,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贡献。人大要立良法,地方立法既要符合国家法律精神,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又要结合广东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将“问题导向”贯彻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直面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出几部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中有重要作用的地方法规;人大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善于发现问题,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推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解决,在民生领域要加强社保监督,明确提出细化社保预算编制的要求。推动社保信息的全面公开。

  本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下旬召开,会期约两天半。建议议程是:审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深化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省人大内司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广东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财经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省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省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教科文卫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还听取并审议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若干意见。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