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带领全国人大调研组来晋调研

27.04.2016  09:54

      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带领全国人大调研组,来山西就推进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进行调研。当天上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欣主持座谈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省人大积极推进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工作,于2015年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运城等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7个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作出规定。目前,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运城市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
        座谈中,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太原、忻州、晋中、临汾四个市分别介绍了推进立法工作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并围绕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包含范围、立法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探讨。
        郑淑娜指出,推进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是国家立法体制的重大变化,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市对此非常重视,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设区的市在行使地方立法权时,要注重突出地方特色,不要贪大求全,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要守住底线,把握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这三个方面权限限制,用好立法权;要把握立法规律,注重立法质量,要使所立的法得到绝大多数人拥护,行得通、真管用。
        张建欣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这次调研指导,为下一步做好全省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促进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有很大的推动作用。省人大今后将加强对各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督促解决好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把我省的地方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记者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