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26.06.2014  11:26
        为依法实施监督,研究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方面的经验,督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6月中旬到8月中旬,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喜荣任组长,成员由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组成。

  此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近几年全省实施“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工作措施、成效和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属地领导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和经费保障情况;农产品生产环节和农业投入品监管情况;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情况,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标识使用情况;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任务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6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组成员听取了省政府相关情况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喜荣听取汇报后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个人,通过执法检查,既要促进全省农产品质量监管更加规范、严格,同时,也为进一步完善修改好“一法一条例”提供依据。 

  汇报会后,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分3个小组,于当天上午分别到太原、大同、长治3市进行了为期3天的重点检查。同时,委托朔州、吕梁、忻州、晋中、阳泉、晋城、临汾、运城8个市的市级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