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10.04.2015  12:51

  4月9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福贵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建宏、李章宏、廖军、孔庆鹏、李国继、韩淑君,秘书长张斌胜出席会议。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调整2014年城投债资金项目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海勇辞去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和《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联系选举单位代表”的办法》。

        孟福贵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调整2014年城投债资金项目的决议,希望市政府要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好实施和监管,真正让城投债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孟福贵要求,各位组成人员要带头讲法治,严格落实好各项制度规定,讲纪律、讲规矩、讲法治,共同推动人大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要带头讲奉献,珍惜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按照规定,深入基层、深入选区,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掌握实情,多办实事,切实做人民群众忠实的代言人。要带头讲责任,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素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履职水平。要按照制度要求,积极联系选区群众,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要积极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