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四河”污染整治监督

04.09.2014  12:37

   9月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市人大监督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就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四河”污染整治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作重要讲话,常委会副主任陈小川主持会议,秘书长陈逸葵,省人大环资委,常委会选联工委、办公厅,省环保厅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四河流域九市及所涉及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深圳、东莞、惠州三市人大常委会在会上介绍了监督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的做法和经验。省人大环资委、省环保厅分别对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与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市人大监督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就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四河”污染整治作出部署。

   彰显人大决心
两次就具体河流污染整治作决议

  2012年11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的决议》,并连续多年对石马河淡水河流域污染整治跟踪督办,推动“两河”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系列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运用“两河”整治经验推动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污染整治,并通过《关于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指出,“四河”是珠江口西岸地区、珠江口东岸地区、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目前污染最重的跨市域污染河流。推进“四河”污染整治,是“两河”污染整治经验的运用和深化,是全省污染河流新一轮整治的一项重要行动,对推动全省水环境持续改善、建设生态文明广东,具有重大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就具体河流污染整治工作作决议,迄今仅此两次,充分显示了省人大常委会督办重点污染河流整治工作的决心,两河的整治实践和成效,令我们对‘四河’的整治充满信心。”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表示。

   欠发达地区资金如何保障?
省政府设立河流整治专项资金

  决议明确了“四河”流域污染整治目标,到2015年底前,佛山水道水质基本达到四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界;2020年底前,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珠江广州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三类;深莞茅洲河2017年底前水质基本达到五类,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四类;汕揭练江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五类水质;湛茂小东江2015年底前氨氮达五类,其余指标达到四类,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四类。

  “两河”流经区域在珠三角,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治理跨界河流污染虽投入巨大,但自身相对充裕的财力能够承担。相比之下,“四河”部分流经粤东西等欠发达地区,如何保障治污资金成为摆在政府面前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决议中明确要求省政府设立欠发达地区跨市域重污染河流整治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首期可用于补助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流域污水处理厂网、人工湿地和镇污水生态处理池建设,并将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流域的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产业园区建设和省农田水利建设纳入省的有关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实施“河长制
没完成目标任务将问责

  根据决议,“四河”流域污染整治将全面实施“河长制”,四河流域以河涌为单位,在市、县(区)、镇三级全面实施“河长制”,流域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亲自担任“河长”,并制定“河长制”考核奖惩办法,将治理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河长”的政绩考核范围。

  此外,还全面实施责任考核问责制,省分别制定“四河”整治考核办法,明确流域各市政府整治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省环保厅完善“四河”省控断面的布点和设置,加强对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和考核,不仅要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而且要考核河流污染通量。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引入第三方对“四河”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对流域各市整治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名,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及时向社会公布“四河”监测指标、考核结果、第三方评估结果、问责结果。

   黄龙云: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对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指出,各级人大要有责任意识,主动担当,总结推广“两河”流域污染治理的宝贵经验,积极探索欠发达地区开展跨界河流污染治理的新做法、新模式,努力推动“四河”污染整治;对流域污染整治的监督要持之以恒,狠抓落实,促使各地党委政府认真重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地市人大要尽快提出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的建议,推动政府形成跨界河流污染整治的长效机制,为全省跨界河流污染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黄龙云强调,要充分认识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把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强化法律的监督,强化对政府流域污染整治相关预算的监督,提前介入本地区政府预算编制,保障资金投入;引入第三方评估,“四河”流域涉及的所有县区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开展第三方评估的实施办法,年内要完成对当地流域水污染情况的第三方评估,科学地掌握流域污染状况,并结合客观的评估数据,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强化人大监督力度。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