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渠县人大常委会以担当精神彰显监督实效

13.08.2014  12:42

曾经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质疑,事没少做、话没少说,为何人大依然是“橡皮图章”?其实,根本症结不是法律没有明确授权,而是我们“两支队伍”缺乏足够的担当精神和监督能力。为此,近年来,渠县人大常委会严把三个环节,彰显监督实绩。

逗硬检查,防止“病情”看不准

坚持方案要周全。在实施每项具体监督活动前,都要草拟制订尽可能周全的工作方案,设计工作路线图,并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批准,切实防止盲目行事、草率收场。

坚持功课要做够。要求“两支队伍”正式启动监督计划前,必须了解相关工作全县总体概况、主要指标数据,必须熟悉县委、县政府就相关工作所作决策部署,必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和基本精神。

坚持方法要管用。我们的理念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既要总结成绩、鼓励支持,又要发现不足、解剖问题;准确把脉是为了弄清症结、有效治疗,与“一府两院”目标一致;对于城乡居民关注度高、期望值大的热点问题,更要勇于负责、刨根问底。所以我们坚持手段服从目的,调查方法上一改过去简单的听汇报,采取明察与暗访、突查相结合,以获取更真实、更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比如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的新农合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视察、水污染防治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通过深入企业、单位暗访、突击检查,发现和掌握了大量乱象。

辩证思治,防止“处方”不对症

曾经被监督方之所以对人大监督无动于衷、消极应付,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抽象空洞、无的放失、不便操作。为此,我们向“一府两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三个坚持”。

坚持有的放矢。在认真消化调查成果的基础上梳理排队、分清主次,围绕突出问题、主要症结提出针对性很强的对策建议,防止“放之四海而皆准”。

坚持重点突出。任何工作在任何时候都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不能苛求一次性全部解决,应当区分轻重缓急阶段性地解决重点问题,所以必须有重点地提出意见、建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坚持便于操作。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尊重规律,应当能够办、办得到,应当要求明确、操作方便,避免不知所云、无从着手。

跟踪督办,防止“疗效”无人问

坚持有章可循。今年三月,我们出台印发了《渠县人大常委审议意见督办暂行办法》,首次将人大常委会在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等监督活动中形成的书面意见和建议统一界定为审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研究处理,结束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无章可依的历史。

坚持流程规范。要求“一府两院”收到审议意见后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处理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县长和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签字同意,至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15日内报县人大常委会。同时要求“一府两院”按审议意见规定期限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坚持逗硬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对每份审议意见都向“一府两院”发出督办通知书,就处理方案、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的提交时限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审议意见办理时间期满两个月内,县人大对重要议题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并在县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如不满意票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责成“一府两院”重新办理。再次报告不满意票仍超过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县人大常委会则依法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程序。今年四月以来,我们已向县人民政府发出12份审议意见督办通知书。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