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7.01.2015  17:53

   1月2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主席团常务主席骆惠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省政协主席仁青加,省委常委骆玉林、吉狄马加、多杰热旦、王令浚、王小青、张光荣、马顺清、王晓、苏宁、旦科、李松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及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在主席台就坐

  大会执行主席邓本太主持会议。执行主席王建军、辛国斌、昂旺索南、于丛乐、文国栋、巨克中、尼玛卓玛、张文魁、林亚松在主席台前排就坐。

  大会应出席人数393人,实际出席人数360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向大会作《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说,过去的一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战略任务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10件,其中通过6件、废止1件,审查批准西宁市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县单行条例9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项、1次专题询问和13次专题调研,作出决议决定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1人次,较好的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主省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体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人大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彰显人大功效,在奋力建设“三区”中展现人大作为。

  穆东升说,围绕总体要求和努力方向,省人大常委会将着力作好以下工作:精细立法,切实增强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务实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健全制度,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优化服务,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动作为,加强研究和宣传工作,激发全社会支持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力量;夯实基础,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向大会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说,201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省委正确领导、最高法院有力指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完成了繁重复杂的审判任务,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新贡献。

  201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全年受理案件1408件,办结1244件,同比分别上升60.4%和61.3%,全省法院受理案件57560件,办结53176件,同比分别上升22.9%和21.2%。

  2015年,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神圣职责,牢牢抓住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坚持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战略目标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向大会作《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说,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关心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以“三个强化”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重点,以公正司法为保障,忠诚履职、务实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20人,提起公诉6037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4510人,有罪判决率为100%;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0件210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3件41人,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为国家追回损失5421.2万元。

  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根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总体部署突出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省中的职能作用;突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突出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突出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突出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增长、百姓富裕、依法治省的目标任务作出新贡献。

  大会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在青海的全国人大代表、出席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委员列席大会。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