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02.02.2016  17:03

    2月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武昌洪山礼堂举行。

    执行主席李春明主持大会。大会其他执行主席田承忠、张岱梨、王玲、李兵、李新华、周先旺、刘雪荣、刘晓鸣、秦军、张桂华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李鸿忠、王国生、张昌尔,宋育英、杨松,王晓东、阮成发、侯长安、傅德辉、黄楚平、冯晓林、梁惠玲、梁伟年,苏晓云,赵斌、周洪宇、尹汉宁、王建鸣、乔余堂,郭生练、曹广晶、许克振、甘荣坤、曾欣,李静,王晋,周旭光,韩进,马国强,胡继林、刘建新、王成男、沙成录、苏东昌,李明波、刘友凡、任世茂、罗辉、林志慧、范兴元、段轮一、李佑才,武汉市领导万勇、胡曙光及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723人,因病因事请假31人,实到69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赵斌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赵斌同志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依照法律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职请求。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会议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

    接着进行大会选举,选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工作人员第二次清点到会代表人数,确认实到代表692人。监票人、总监票人各就各位,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

    9时32分,李春明宣布:根据总监票人的报告,参加选举的代表692人,发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选票692张,收回692张。选举有效。

    随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六次会议,听取选举结果的报告。

    10时05分,李春明宣布选举结果:王晋同志当选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王晋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还需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马建中、刘源超、杨有旺、周旭光、胡志强、彭丽敏等6名同志当选为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们报以热烈掌声。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