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大副主任带队调研林芝地区

23.07.2014  11:00

    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条例(草案)》的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带队,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和自治区国防教育办负责人参加的立法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认真开展了《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

    7月10日至7月15日,马如龙副主任带领调研组一行,就调研方案中7个方面的内容,在林芝地区开展立法调研工作,先后深入到林芝地区部分县、乡和国防教育基地、具有国防教育意义的场所及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宣传、财政、发改、教育、文化、司法、公安、民政、人社、广电、团委、工会、妇联、学校以及人武部和军分区等部门的汇报和建议,并与各地、县主要负责同志交流了调研情况。

    调研期间,马如龙副主任对林芝地区开展国防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国防教育的目的、我区国防教育立法的必要性和此次立法调研的目的和意义作了介绍。他还认真询问和了解地区、县和乡镇在开展国防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地区、县和乡镇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了充分肯定,要求将好的意见、建议吸纳到条例草案中,对地区、县和乡镇提出的意见、建议,《条例(草案)》中已经涉及到的,一定要用法律术语进行规范。

    通过调研,调研组掌握了《条例(草案)》修改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保障和推动法规更符合西藏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奠定了基础,达到了预期目的。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