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认真落实中央去产能会议精神 积极推动我省去产能工作

05.09.2016  18:42

一是研究提出了全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政策。经反复研究测算,提出了支持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政策建议。2016 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按照省煤炭厅提供的实有人数,以2015年我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1803元的标准进行测算分配。今后年度的分配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我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测算。其中,中央奖补资金按照化解产能占60%、安置人数占40%的因素测算,测算结果低于上述标准的部分,由省、市政府按企业隶属关系分别补齐;超过标准的部分,在以后年度拨付企业集团奖补资金时予以抵扣。奖补市县的资金,省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有关市;奖补省级企业的资金,省财政通过集中支付拨付各省级企业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筹使用,确保人员妥善安置、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千方百计筹措省级奖补资金。通过调整结构整合资金,筹措省级奖补资金3.4亿元。

三是建立了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月报制度。要求各市、省直有关部门按月报送本地、省属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中制度建设、资金筹措、资金拨付、人员安置、典型案例以及对推进工作有积极作用的措施、做法等情况,及时掌握各市、省级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