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扎实做好当前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灾减灾工作

18.07.2017  11:53
  7月14日,省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灾减灾工作。 一、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减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继续保持高度警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洪水以及次生灾害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部门协作 随着副热带高压的西伸北抬,大约7月15日前后,我省将进入主汛期,局地突发性、短历时强降雨和较大范围降雨及因此形成的中小河流洪水、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灾害天气对交通运输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密切关注汛情灾情,进一步密切与气象、水利、民政、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同联动,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和协同协作机制,畅通信息资源共享渠道,及时会商研判有关情况,努力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信息平台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单位、企业和人员。要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调配应急力量,妥善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 强化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对行业防汛防灾减灾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查缺补漏,消除盲区、堵塞漏洞,进一步细化防范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和抢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强汛期巡查,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进一步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的排查力度,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及时消除隐患,妥善处置突发险情。同时,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安全出行。二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客车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严防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指导本地区应急保障车队加强演练,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三是地方海事管理部门要加强码头、渡口和运营船舶的安全监管。要根据气象情况,严格执行船舶禁航禁渡规定,尤其要加强对客船、旅游船和渡口船的重点监控,防止冒险航行。四是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在建公路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和水文变化,对可能受到暴雨、洪水、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根据气象、国士等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和现场巡查情况,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施工驻地等的排险加固,及时转移施工人员。五是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遵章守纪操作,深入排查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要督促企业加强车、船等交通工具技术状况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技术状况良好;要扎实有效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继续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重大灾情和工作情况报送力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信息传递工作,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本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