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省厅下发2016年一号文件要求

08.01.2016  09:48

1月6日,省厅以一号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强调,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及省政府1号文件精神,以安全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落实责任为主线,以深化专项整治为抓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文件从八个方面对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
  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了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交通运输始终是风险较高的行业之一,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安全投入难以保证,安全生产潜在风险增大,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我们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畏难懈怠等情绪,做到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是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越是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越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决策部署、项目建设、检查工作时,必须突出安全生产。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常怀戒惧之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监管,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始终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健全完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监管责任,切实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全体会议,分管负责人每月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省厅安委办要派员参加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委会全体会议,加强督促指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督、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各部门要通过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确定本行业领域所有监管单位分级监管名录,明确监管责任,做到无一遗漏。对未按时完成和尚未实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的厅直单位和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厅要点名通报,并督促其在4月底前整改到位。继续坚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门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严格考核奖惩。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自查、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要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足额提取、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危害。要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所有从业人员全面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和反对违反劳动纪律等专题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生产过程现场管理,做到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企业达标。
  四、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以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对2015年底尚未销号的存量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整治目标,通过督办、通报、公示、约谈等手段,限期整改销号。
  道路运输领域要深入推进“平安车、平安站”建设。突出“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安全例检规定,严格对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例检,严防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加强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建设。“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全部通过新建或改建监控平台建设要求,并接入交通运输部联网联控系统平台,动态监管工作实现省、市运管机构监管和企业监控的三级管理模式。推进12吨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工作。2016年1月1日开始,运管机构在货运车辆年度审验时重点查验车辆是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已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是否已录入全国货运公共服务平台,并能够正常使用。开展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五不承运、五不出车”安全规范活动。
  公路桥隧运营领域要深入推进“平安公路”建设。国省干线公路要突出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重点路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完善警示标志、标线标识、防撞墙等安全防护设施,科学有序地实施现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制定工作措施和进度表,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分阶段逐步落实。高速公路要突出桥梁隧道、养护作业等重点路段和区域,加强对山区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长大隧道的实时监控,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新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针对冰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加强与气象、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以雾为令、以雪为令,增加上路巡查时间和路面巡查频率,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及时封闭公路等应对措施。全面推进高速公路隧道安全设施的升级改造工程,实现100米以上隧道照明、监控设施“全覆盖”,其中700米以上的隧道全部增设水消防系统。
  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要深入推进“平安文明工地”建设。突出施工现场高边坡开挖、桩基础施工及基坑支护、隧道开挖及支护、爆破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加强对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以及脚手架、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高空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开展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强化风险评估和实时监控,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确保安全施工。
  水上交通领域要深入推进“平安渡口、平安码头、平安船舶”建设。突出抓好“两湖十库一线”的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和“救生衣—救命衣”行动。严格执行“四不上船、六不出航”和旅客安全告知规定,严厉查处船舶超载、超员、冒险航行、带“”航行、跨航区航行、不穿救生衣上船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节假日、汛期、重大水上活动、民间集庙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现场执法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突出抓好船舶、船员管理,加强对客(渡)船、旅游船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运输秩序。
  五、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全面加强执法能力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人人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使安全生产逐步成为自觉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各重点行业领域要科学编制本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源头管理,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及设备进入生产经营领域和环节。加强联合执法,坚持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企业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六、坚持预防为主,开展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风险管理试点工作
  开展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程。会同安监、交警部门联合制定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的管理办法,规范危险路段认定的标准和程序,科学确定和及时整治运营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2016年,各试点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管理试点实施工作,要以“冬季行动”为契机,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创新的风险管理经验成果,推进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七、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深入研究“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重点关注的问题,推动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点专项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交通运输整体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
  加强安全应急关键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推广应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等技术,建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安全隐患的识别评价,规范排查治理的标准要求,实现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数据、日常检查数据和监管措施执行情况的全过程记录和闭合管理,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监测监控、信息上报、远程指挥以及基础数据采集分析、监督检查等工作信息化、智能化与常态化。
  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大力推进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储备应急物资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预警机制,加强与气象、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作,针对出现的恶劣天气、各类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加强监测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灾害性事故。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逐步与交通运输信用评价体系相对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记录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告。
    充分发挥行业媒体主渠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八、严格事故查处问责,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深刻汲取去年“7·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11月29日、12月8日两起因区域性团雾造成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采取下发通报、约谈、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播放案例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的落实。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