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交通局多措并举宣传贯彻《国防交通法》

15.01.2017  21:35

国防交通法》于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近日,太谷县交通运输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国防交通法》,及时制定宣贯工作方案,组织交通运输系统和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积极开展《国防交通法》的宣贯活动。

该县交通运输局在大力宣传的基础上,多措并举严格按照省、市通知精神进行宣传贯彻,一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积极组织全体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国防交通法》,将《国防交通法》的相关要求落实到工作实际;二是充分调动交通系统全体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热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我县国防交通战备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三是为县交通战备成员单位和国防交通保障区队发放了《国防交通法》宣传资料,并组织队员积极学习《国防交通法》;四是通过大众媒体,加强宣传,通过在县交通运输局楼前悬挂宣传标语、汽车站候车厅和保障区队显示屏游走宣传字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利用微信、微博、在太谷报等新闻传播媒介予以宣传,切实提升了影响力和普及率。 (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