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交警部门严查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

01.09.2019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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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朋友聚会、亲戚聚餐可能少不了把酒言欢的场面,但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牢记在心的警示,否则将害人害己。近日,一名车主明知驾驶证已记满12分,依然选择醉酒驾驶亵渎法律,情节比较恶劣,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8月28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尖草坪二大队民警在大同路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当民警巡逻至大同路龙康街口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形迹可疑,故意减速躲闪执勤民警,随即民警立刻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浓重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警务通对其进行查询,发现该驾驶人还存在驾驶证记满12分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无独有偶,心存侥幸的还有这一位“穿马甲”的驾驶人。8月2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晋源大队五中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滨河西路健康南街口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期间,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进入民警视野,待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提供的驾驶证与车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明显出入。经过询问调查发现,原来该车驾驶人本名为庞某,而其提供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却为狄某。了解情况后,执勤民警通过警务通核实发现驾驶人庞某的驾驶证已过有效期,驾驶证状态为吊销,属吊销驾驶证后制作假驾驶证假身份证进行无证驾驶。随后,执勤民警传唤该驾驶人回交警晋源大队做进一步核实处理,目前该案已移交晋源刑警队。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生命只有一次,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太原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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