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通报两起交通事故 银发族驾车上路谨记安全别大意

15.06.2018  05:51

  6月13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向社会通报,我省近期发生两起老年人驾车长途出行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单方较大事故,再一次给老年人驾车出行敲响警钟。

   老年人驾驶致两起严重事故

  太原人王某,今年67岁。5月10日11时57分,他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洪洞县旅游路曹生村路段时,撞到路南侧的树木上,致使车上3名乘车人死亡、王某及1名乘车人受伤。

  太原人李某,今年75岁。6月8日,他驾驶一辆白色哈弗小型普通客车,沿沁长线(省道S220)由西向东从沁县往长治方向行驶,当他行驶至14Km+200m处时,撞向了右侧大树,车辆发生自燃,造成车内4人死亡。数据显示,截至6月9日,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8起,年龄在60岁以上驾驶员发生2起,占今年以来全省较大事故总数的25%,同比增加2起。交警部门表示,这两起事故,存在一定共性,这两名机动车驾驶人年龄都在60岁以上。临汾襄汾“5·10”事故中,一行人员是从西安旅游返回途中到临汾游玩发生的事故。长治襄垣“6·8”事故中,是一行人到长治看望同学。通过这些说明老年人长途自驾休闲出行,存在安全隐患。

   老年人驾车要量力而行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要求,年龄在7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的可申请部分准驾车型。7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需要每年提交体检证明。交警部门建议,老年人自驾出行还是要量力而行。驾车出行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中途适当休息。建议老年人,行车距离尽量保持在200公里以内,连续驾驶时间控制在一小时以内;13时到15时,应停车休息;高速公路行驶速度最好控制在每小时100公里;出发前要保证良好的睡眠和休息,驾驶途中勿饮酒;家人最好掌握老人的出行信息,多方面保障老人的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