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五项措施完善农机购置资金补贴

01.06.2016  11:49

2016年,我省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45亿元,主要用于补贴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预计可补贴购机3.5万台(件),受益农户达到3万户。

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更加突出补贴重点。 农机具补贴范围缩减为46个品目,重点补贴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和丘陵山区机械化所需机具。 二是鼓励发展绿色机具。 在倡导敞开补贴的80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深松机的基础上,对免耕播种机、秸秆粉碎还田机两类绿色增产技术所需的机具倡导敞开补贴。 三是控制补贴额度。 实施定额与比例双限补贴额,限定补贴比例为30%。 四是资金切块到市。 各市可在全市范围内自行调整资金,避免往年出现的县际之间资金分配不平衡需要二次调整的情况,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五是机具选择更加灵活。 取消了区域性品目和全省性品目设置,各市可在46个补贴品目中自主选择机具进行补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下放资金受理权限,为农户就近办理机具核实和补贴申请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