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28.11.2014  16:31

  11月26日至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滁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耀才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尽忠、秦钢昌、朱云霞、傅厚华、沈中林,秘书长朱承艺出席会议。

  11月26日至27日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共有21项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政府转变职能工作情况的报告等。11月27日下午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发言;对上述三个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滁州城区物业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情况、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西涧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基本满意”;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

  会议还专门对2014年度市人大代表30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一项“满意”,为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号《关于缩短滁州市部分十字路口斑马线处的过路跨距》的建议;三项“不满意”,分别为第52号《关于在滁州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第54号《关于加强宠物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第120号《关于禁放烟花爆竹势在必行》的建议;其余26项测评结果均为“基本满意”。

  就本次会议主要议程,李耀才向市政府及其各相关职能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提出了五点意见和要求:一,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增强我市农村发展活力;二,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三,不断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四,严格执法,切实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五,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切实推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真正解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章义,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建中,副市长陆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爱军等,列席会议并作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提请任命人员情况介绍。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