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13.07.2015  19:05

6月30日,为期一天半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滁闭会,决定于2015年7月下旬在滁召开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耀才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尽忠、秦钢昌、朱云霞、傅厚华、沈中林,秘书长朱承艺出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筹备情况的报告等19项报告或情况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滁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等五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滁州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决定》等。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旅游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捕不诉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分别为“基本满意”、“基本满意”、“满意”。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李耀才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有关同志颁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聘任书。

结合本次会议议题,李耀才提出了六项要求:一、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滁州创新发展;二、加快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快速发展;三、严格实施土地管理法,坚持依法用地管地;四、认真抓好评议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五、认真贯彻执行《决定》,依法推进物业管理工作;六、全力抓好大会筹备工作,确保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顺利召开。

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建中,副市长金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严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光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