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06.05.2015  10:34

  4月28日至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在滁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耀才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张尽忠、秦钢昌、朱云霞、傅厚华、沈中林,秘书长朱承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建中关于2015年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等13个专项工作报告或情况说明;表决通过了《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安徽滁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的决定》《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基本满意”。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李耀才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向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集体向宪法作了宣誓。

  李耀才强调,防震减灾是一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一定要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市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和救援能力,并依法切实加强各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市政府及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结合本次会议议题,李耀才还向“一府两院”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明确目标方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突出重点,加快建设美好新滁州”;“加强领导,确保评议工作取得成功”。

  副市长罗建华、童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严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