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卫星赴五台山调研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14.03.2017  01:01

  11月15日至16日,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卫星同志带领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对五台山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忻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郑连生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是省政府法制办为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五台山风景区范围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批复》要求,开展的一次专项调研活动。调研组深入五台山风景区,实地察看景区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和景点综合整治现状,走访景区管理相对人并收集对景区管理的意见建议,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座谈会上,忻州市常务副市长赵志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范波涛分别介绍了忻州市政府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落实省政府批复要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了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围绕执法机构设置、职权范围划定以及《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起草制定等问题与参会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王卫星同志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忻州市政府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前期各项工作,对进一步推进五台山风景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打造良好景区环境提出具体要求。

  王卫星同志强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执法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从根本上解决五台山景区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权责不清、主体不明等问题的重要举措。在下步工作中,要重点突出景区与周边县区行政管理和规划管理权限划分问题,突出景区综合执法机构与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职权配置问题,把握“时空更替”和“破旧立新”两个概念,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解决五台山景区执法问题的根本之策,把省政府批复的行政处罚重点领域作为综合执法试点的主要方向,把打造法治化景区环境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完善顶层设计,加强评议考核,立足于制度创新、立足于可复制推广,为我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创造成功经验,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行政执法监督处 庞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