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强化“事故信息”报送 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将被通报

17.08.2015  13:31

  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通知明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并上报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事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要求以电话报告、书面报送、网上报送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不同级别的时限要求上报事故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行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