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推广工作扎实开展

26.05.2017  15:5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省文化厅《“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乡村文化记忆工程”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实施步骤,在总结2015年、2016年两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起各地进入推广实施阶段。为扎实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省文化厅印发了《“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推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各地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落实、扎实有序开展。 

  《方案》指出,山西文化底蕴深厚、文化类型众多、文化形态各异、文化资源丰富,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对于维护地域文化的传统性、多样性、持久性,推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留住乡愁乡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推广阶段要重点把握以下五项主要任务。一是科学规范,扎实开展资源普查。继续深入调查各地乡村文化资源,进行系统分类整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和数字化档案,同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乡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二是强化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组织乡镇文化站站长和文化调查员开展培训,提高广大文化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广泛性,让村民成为乡村记忆的主动保护者、主体受益者。三是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推进方法。因地制宜,开办网络数字“非遗体验馆”并开设乡村文化记忆专区,开通微信公众号,全方位、立体式、系统推介本地乡村文化。四是以点带面、高效开展特色创建。实现每个乡镇都有系统完整、图文并茂的文化发展记录,并依托乡镇文化站等基础设施加以展示。每个县(区)都要有全面生动、翔实准确的县域历史文化资料数据库,同时建立健全检查、评估、保障措施等长效机制。各地要研究制定本地区的推广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总结前两批试点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高效开展特色创建。五是考核督导、确保工作质量效益。逐步将“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纳入公共文化建设等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文化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指导力度和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益。 

  《方案》对“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推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领导小组,以试点乡镇的成功经验为依托,逐步辐射扩大,在2020年前实现乡镇全覆盖。既要有时间进度表,也要有任务细分表,抓好统筹谋划,明确责任人,顺利推进该项工程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基础作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文化记忆工程”,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为顾问进行专业指导,鼓励在外工作生活、对家乡有深厚感情的各界人士参与此项工作。三是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建好用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展览展示馆,抓好陈列展示、宣传书画印制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拍摄乡村文化记忆影像记录片。借助和运用各类媒体的力量,宣传工作亮点,打造乡村名片。 

  目前,全省各地正认真学习贯彻《“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推广工作方案》,各乡镇不断完善系统完整、图文并茂的文化发展记录,各县(区)着手县域历史文化资料数据库建设,认真梳理总结前两批试点乡镇的好经验好做法,因地制宜开展特色创建。晋城等地依托传统文化资源发展当地文化旅游产业,将乡村的历史脉络、文化烙印、发展轨迹、乡风民俗等融合在旅游景点之中,打造自己的特色和亮点。晋中等地根据乡镇不同情况,分别打造红色文化记忆陈列室、农耕文化记忆陈列室、民俗文化记忆陈列室等。运城等地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打造特色博物馆(陈列馆),建立乡村民俗生活长廊。各地多措并举、创新实践,有序有力地推进了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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