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红十字会组织学习《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

17.03.2016  14:08

 

      3月14日,长治市红十字会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传达学习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5号)精神。
 
      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是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是指导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领导和支持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定位、基本职责、创新发展和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的繁荣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大家表示,一定要牢牢把握住这个机遇,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全力推进全市
红十字事业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创新与发展,为长治市加快推进“六大发展”、深入实施“五五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副会长马丽莉就学习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提出要求,全市红十字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今年的主要工作之一,通过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好《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借势发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和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实实在在地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

 

 

          来源:长治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