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体育局组织学习人民日报文章——《为官不为耻为官》

30.03.2016  10:21

      近日,晋中市体育局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3月10日人民日报文章《为官不为耻为官(思想纵横)》。市体育局负责人从“为官不为”的种种表现、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为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解读,提出要打造“善谋、务实、崇德、守纪”的体育队伍,给大家思想上上了重要一课。

        “为官不为”的种种表现

        文章首先提到的“为官不为”的五种表现:一是担心多做多错多担责、干事得罪人惹麻烦,就尽量避事;二是违规谋利成为习惯,如今礼不敢收了、饭不能吃了,特权取消了、额外的好处没有了,就认为“干也是白干”,进而“能不干就不干”;三是因年龄偏大或政绩平平升职无望了,就提前进入“颐养天年”的状态;四是“一家两制”,整天想的是如何捞钱让已在国(境)外的配偶、子女过好日子,无暇顾及本职工作;五是自身不干净,整天提心吊胆、心不在焉,想的是如何找关系“摆平”或逃避组织调查,没心思干;等等。

        “为官不为”产生的原因

根据文章的内容,重点分析了“为官不为”的深层次的原因。一是要弄清当官的本意:即当官干什么。当官不是为自己谋私利,不是自己获取利益的途径,它的本义是人民的公仆,为民谋利。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立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努力为人民服务”正是道出了为官的真正本意。当前,处身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区间,作为党员干部更应该身先士卒、冲锋陷阵,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为实现中国梦而呐喊笃行。

        二是领导干部要有正确的认识对待个人利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第一条明确规定“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国家已经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将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集中体现在干部工资和待遇上,作为领导干部,坚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求个人利益。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领导干部更要时刻谨记,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杜绝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念。

        党员干部应如何作为

        在提到具体落实时,晋中市体育局负责人指出:体育部门的干部必须强化“为官不为是可耻的”理念。领导干部不仅不能“为官不为”,还要主动作为、务实作为、高效作为、规矩作为。通过思想的教育、制度的健全、规矩的严明,让“有权必有责,有责须担当,失职必追究”成为常态,真正建设一支“善谋、务实、崇德、守纪”的高水平、高素质队伍。

会议最后指出:“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既然做了官,就要自担责任,从而锐意进取,勇挑重担,积极作为。这才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本色。

(晋中市体育局 张慧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