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阳光乙炔气厂 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公示

07.05.2016  0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对长治市郊区阳光乙炔气厂1家《药品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省局拟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将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电话:0351-8383544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