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28.09.2015  10:42

 

  9月25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相关法规草案、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受罗志军主任的委托,蒋定之副主任主持会议。

 

   蒋定之主持会议

  对于《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议同意省人大相关委员会汇总整理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决定将修改后的法规草案及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3件报批法规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对于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草案)》、《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草案)》,《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草案)》和《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会议要求法制委、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调查研究,认真修改完善,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对于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要求省人大办公厅和相关委员会将汇总整理的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送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跟踪督查问效。

  会议还听取了吕振霖秘书长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议程的汇报,要求各委员会认真做好会议相关准备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国、蒋宏坤、张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