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出台办法 市民举报非法集资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24.08.2020  06:31

  市金融办8月23日消息,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太原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被举报企业注册在本市或注册在外省市在本市进行非法集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举报或授意他人举报的;匿名举报;举报内容已经进入行政处理或者刑事立案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形。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标准应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具体奖励标准如下: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甄别筛选采用后,对被举报的企业或个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开展初步调查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行政违法的,根据情节轻重,自行政处罚后,再次给予举报人1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再次给予举报人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被举报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者对全省、全市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酌情可以给予举报人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拨打4030677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或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举报;通过电子邮箱举报(tyscfbjb@163.com);发送信件举报;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