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举办“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培训班

26.06.2015  11:56

    6月17日至19日,根据文化部非遗司2015年《关于“全国非遗保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非遗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扎实推进实验区建设,省文化厅在吕梁市举办“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培训班。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歆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文化厅非遗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各市县文化部门负责同志、非遗保护工作者等50余人参加培训。

李歆指出,“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启动以来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围绕《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各项建设任务有序推进。一是以综合传习中心建设为突破口,搭建非遗保护利用展示新平台。目前已建成县级综合传习中心8个,初步显现出提供非遗保护和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公共服务等综合效应。二是以核心区域和濒危项目为重点,开展抢救性保存记录。收获大量抢救性记录成果,制定《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实行本)》。三是以调查研究和复排传统剧目为抓手,带动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开展“太谷秧歌”等29个项目调查工作,完成几十个传统晋剧、太谷秧歌、左权小花戏剧目的复排,培养青年演员,提升民营剧团的演出能力,有效保护传承传统戏剧。四是以课题研究和资料出版为成果,呈现文化生态保护新成效。实验区内已出版《清徐彩门楼》等31部图书,正在编写《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等17部图书。五是以形式多样的培训和展览展示活动为路径,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先后举办了“中国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中国吕梁国家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传承展暨文化产业博览会”等一批有分量的会展。六是以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并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在省文化厅成立“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在实验区各市成立市级“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建设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意见》等5项制度。

李歆指出,“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建设的难得机遇和重要抓手,要把实验区建设与我省综改实验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文化强省建设等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彰显山西文化战斗力的“桥头堡”。要拿出转型综改、先行先试的决心和勇气大胆实践,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依法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抢救性记录保存等多个层面进行文化生态保护体制机制的综合探索尝试。要在加强文化生态保护意识、加强政府的主体责任、增强地方专业人才培养方面走出新路子,在创新领导机制、协调推进机制、资金保障机制、专家咨询机制、监督反馈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李歆强调,当前省直文化系统正在全面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文化部门要忠实践行,切实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紧密联系到“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上来。实验区内各市县文化行政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进廉政勤政不懈怠,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实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培训解读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存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试行本)》、《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并实地参观太原市、汾阳市、孝义市、交城县综合传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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