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反腐倡廉”集中学习

24.12.2014  20:46

 

按照院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总体安排,我院于2014年12月23日举行了以“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反腐倡廉”为主题的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中元作学习辅导和工作部署。党组成员、省管干部、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各支部(总支)书记参加会议。

李中元院长传达了省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省管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中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同志专题辅导报告以及楼阳生、高建民、黄晓薇、盛茂林等省领导辅导报告及讲话精神,并就一些重点内容进行了辅导解读。

李院长结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歧山同志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系列论述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工作要求,对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了工作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党组书记是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将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组织落实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在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方面认真履职;各位党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支部(总支)书记为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各所处馆中心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院党组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反对“四风”、惩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本次集中学习还传达了《省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晋纪发[2014]4号)文件精神,播放了省纪委反腐倡廉警示片《警钟长鸣》。

 

   

赵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