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24.07.2014  12:01

    7月23日上午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嘎玛、周春来、赵正修、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新杂·单增曲扎、马如龙、多吉、赵合、乐大克,秘书长段襄征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唐明英作有关任免职事项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如龙作关于《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从主要制度、重点内容、文本质量等方面进行立法后评估,针对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革生作关于《西藏自治区国防教育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从修改法规名称,调整法规体例,理顺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明确各级政府、国防教育工作机构、部门及社会团体的职责,以及法规的适用范围、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作关于我区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保障情况的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我区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就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培养人才、完善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建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作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近年来,全区法院深入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各项工作开展,目前,我区共有人民陪审员745名,比2006年增长4.43倍,人民陪审员队伍的来源更加广泛、管理更加规范、能力素质更加全面、工作效果更加明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作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2009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高检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为促进我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治区副主席德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拉萨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

责任编辑: 马冬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