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山西省律师制度改革

10.06.2014  19:06

人民网山西频道 2013年12月4日 

 

“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执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山西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郭强正在仔细研读中央三中全会出台的《决定》,《决定》字字千金,直接点明律师改革方面的字眼就有56个,建立法治中国等间接涉及律师工作的内容更多,郭强表示,《决定》对律师制度改革做出了这样全面的阐述和强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我们国家法制建设、对我们国家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其中更是提到“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样的提法前所未有。学习之后深受鼓舞,身上的责任更加重大。   在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今天,律师制度更是须臾不可缺少的。社会越发展,律师的作用将越重要。郭强表示,如何加强律师工作机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截至目前,山西共有559家律师事务所,5540名执业律师。面对山西省如此庞大的律师团队,今年山西省司法厅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与省法、检、公、安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辩护的规定》,郭强表示,此规定也是为了配合国家在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诉讼法》作了更具体、更细化、更有操作性的说明。其中针对律师在行使辩护权当中的会见权,会见所携带的资料文书等细致地方做了详细说明,一经出台就在律师界表现出极好的反响。   今年以来,山西省司法厅新一届厅党委还提出了“四个聚焦”的工作部署目标,首要的就是聚焦实现“中国梦”,把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作为山西省律师队伍的重要实践,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山西省司法行政机关发挥组织引导、搭建平台、扶持保障的作用,以推进律师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牵手工程”为抓手,以提升服务质量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据统计,目前山西省共建立律师专业服务团队213个,对接服务省、市、县重点项目1812个,山西省转型综改标杆项目实现了全部对接,组织开展调研走访、法律体检、法律咨询、风险评估等专项活动21600余次,提出法律意见书32700余份,解决矛盾纠纷10200余件,办理相关诉讼案件1400余件,在决策参谋、风险防范、市场沟通、法制宣传、纠纷解决和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省厅与省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律师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建立了协调保障、律师选用、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四项制度,为“牵手工程”深入开展提供了长效机制保障。   同时,经过大量调研论证,山西省司法厅协同省物价局开展律师事务所收支成本监审,出台了《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律师收费,保障了当事人和律师的权益。郭强表示,此前山西省律师行业一直执行的是2003年颁布的《山西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严重滞后于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按照新《标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较大幅度提高了收费额度,增加了计时收费,并开始执行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该《标准》已于12月1日在山西省统一施行。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对于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法律顾问的主体就是律师,现在我国省、市两级政府,国有大型企业能保证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他的比如乡、镇政府,还有中小型企业基本没有法律顾问,郭强说,这些地区和企业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往往是不出问题,也不当回事,有了问题才着急着请律师,“防范在先强于堵塞在后,律师能为企业减少的经济损失和规避的风险远远超于成本”郭强强调说。有了中央《决定》的顶层精神,争取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将作为山西省司法厅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大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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