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及时退还多缴税款

16.03.2015  13:20
      ( 中国税务报2015.2.4,B4 邸志军 本报记者 王跃峰)近日,因办税人员对企业涉税业务不熟悉,中化二建集团大型机械施工公司多缴了2.4万元增值税。太原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纳税人权益维护工作程序,为纳税人及时退还了税款。         据了解,该局税务人员月底整理申报资料时,发现中化二建机械公司纳税申报时,当月多缴了2.4万元增值税税款。该局与纳税人沟通确认后,迅速启动纳税人权益维护工作程序。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张蕾迅速完成了税款核实和审批等程序。但是,在最后退还税款时,张蕾发现,企业在开业登记时没有开设退税专用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因征管系统限制,税务人员无法为纳税人顺利开具退税凭证。太原市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分局副局长任晋善得到信息后,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协调并进行了处理,在当天下班前,最终为企业退回了多收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