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蓝天白云更靓丽

08.08.2014  14:42

2014年7月29日,在绥化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一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报告引起了委员的热议:“路边烧烤摊要加强管理规范”“街口烤玉米流动摊床应该坚决取缔”“要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车的管理,有效解决好市区内的扬尘污染”……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争先恐后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为全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脉问诊、建言献策。

选题:聚焦热点

监督的成效如何?选准监督题目至关重要。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日益显现,我市乃至全国的大气污染都持续加剧,雾霾气象灾害频发,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在近两年全国及地方的“两会”上,大气污染防治始终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热议的话题。在今年绥化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吕靖中、陈义生、杨辉振、崔凤林等10名代表也联名提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等等。为了顺应群众的期盼、回应代表的关切,2014年,绥化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之剑指向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期通过检查监督,客观评价近年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正确分析法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当前及今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全市各级政府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全市空气质量状况,保护和改善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努力把绥化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田园绿城。

准备:周密有序

为确保执法检查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在活动正式启动前,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政策法规的“预热”和实际问题的“预查”。

2014年5月中旬,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李红霞为组长、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明辉为副组长、市人大城环委委员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并及时组织检查组全体成员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认真学习,使大家对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法理基础、实践意义和具体操作执行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地理解,为执法检查最终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4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走访调研,了解基本工作情况。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告本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及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向市民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了检查组成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学者座谈会,共同研究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即: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大气环境质量检测、监测、执法监察等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及监管、预警及应急能力建设、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控制和防治城市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扬尘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工业企业开展清洁能源、发展清洁生产情况,特别是脱硫、脱硝、除尘等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建设及使用情况;导致大气污染的秸秆焚烧及农业污染源治理情况;大气污染排污费征收及管理和使用情况;市政府大气污染工作机制、考核机制、政策机制建立执行情况,特别是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履职情况;市人大代表相关批评、意见、建议及议案办理情况。从而使本次的执法检查更能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检查:不走过场

为了有效破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此次检查,常委会打破常规,不事先通知、不满足于听汇报、看材料、“走马观花”跑现场,而是深入一线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下马观花”,解剖“麻雀”,从而识得“庐山真面目”。

2014年6月9——10日,执法检查组通过走访群众、查阅资料、调查问卷、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安达市、望奎县、北林区的20多家重点企业、汽车尾气检测站、监控及环境监测站等地,现场了解了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废气污染、城区扬尘和机动车污染治理,小水泥、小锅炉淘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整治等情况。每到一处现场,检查组的同志都仔细听、认真记,并不时插话询问,追根溯源,分析原因,探讨对策……经过几天连续的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存在的问题基本达到了胸中有数。

2014年6月13日,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组织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信委、交通运输局、住建局、财政局等市直部门,就各自所涉及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成员就前期调研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询问,进一步了解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在此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多次召开了全体成员会议,对前期调研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对工作建议进行了反复推敲,最终形成了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审议:敢于较真

2014年7月29日,绥化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如期召开。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明辉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了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对市政府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慷慨直言、各抒己见,不评功摆好、不回避矛盾,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指出了当前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比如: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缺乏配合、排污费使用不规范、缺乏监测专业人才、监管能力有限、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执法检查组综合组成人员和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审议意见(草案),并提交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审议意见不但从宏观方面提出了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投入、提升监测能力;加大力度,提高监管水平等工作要求,而且从微观上就具体问题的解决也明确了意见建议。审议意见作出后,常委会以办公室文件转交市政府及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并拟于四个月后听取市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同时,为了确保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常委会还责成市人大城环委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务求监督实效。

我们坚信,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绥化的天空会更加蔚蓝,绥化的空气会更加清新,人民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黑龙江绥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综合科 李志勇)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