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铁:“电话+短信”助千里立案

18.06.2015  17:22
  本报讯(通讯员张奇平吕霄翔)近日,临汾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收到来自千里之外某铁路器材科技有限公司的立案诉讼材料,依据立案登记制,该院出具接收诉状书面凭证,与该铁路器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沟通后,将收到诉讼材料的日期、应补正的诉讼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书”用短信方式告知该公司。

  三天后,该公司将补正材料邮寄至临铁法院,该院登记立案,并用电话告知其立案情况。在征得其同意后,临铁法院将接收诉状书面凭证、一次性告知书、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文书一并寄送至该当事人铁路器材科技有限公司。因为电话、短信诉讼服务在立案登记制中的运用,仅用五天的时间,一个未曾谋面且相隔千里的当事人就实现了立案。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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