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临淄区法院执行三部曲让执行不再难

26.07.2016  00:33

作者:成志宇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开拓法院执行工作新途径,采取多项举措积极破解执行难题,从根本上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截至7月20日,该院新收执行案件1687件,结案1590件,结案率为94.3%。

执行前置程序化解执行财产难寻难题

名下有财产却不还钱,还故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这样的“老赖”还真不少见。为了规避执行,“老赖”们使出了各种招数,有的直接恶意转移名下财产,有的利用新型金融工具隐匿财产,也有的以达成和解为借口故意拖延,还有的干脆玩失踪或者用暴力阻扰执行人员,抗拒执行,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一些困难。

据了解,前段时间有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没有及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肇事车辆的车主是贷款买车,事故发生后肇事车主拿着保险公司赔偿款还了银行贷款,法院执行时发现肇事方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如果受害的当事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的话,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就会直接划拨到法院,这样就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破解规避执行的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临淄法院积极构建“立审执兼顾”工作机制,培养干警“立审执兼顾”意识,从立案阶段就开始考虑执行环节,从抓好诉前财产保全入手,为执行创造便利条件。对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对不同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多种措施,以克服执行过程中执行财产难寻的难题。自财产保全前置程序设立以来,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提高15.6%,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规范化改革打破执行难机制桎梏

今年以来,临淄法院积极推进执行实施警务化改革,派驻一个法警中队常驻执行局。在日常执行工作中,采取“2+2”执行工作模式,由两名执行人员和两名法警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常态化执行。遇到需要集中执行的情况,在法警大队的全力配合下,由执行局统一组织开展大规模执行活动。

同时,该院积极构建执行权分权运行机制,推进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改革。由综合科负责执行裁决性事项,执行一、二、三庭负责案件具体执行,建立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当事人来信来访明显减少。

另外,为破解执行难题,形成执行合力,加大执行威慑力度,该院取消了人民法庭自审案件执行权,统一由执行局对全院执行工作进行协调管理,采取“集中全院执行干警”“集中一段时间”“集中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三集中”统一指挥、执行模式。今年以来,共开展3次集中专项执行活动,共对350件案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拘留21案36人,罚款66万余元,搜查7案10人,纳入和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80人,共执结案件243件,过付案件款470万余元。

实施信用惩戒加大执行失信违法成本

“欠了六年的债了结了,心里也踏实了,我终于可以坐飞机了!”近日被执行人李某然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后对临淄法院执行人员说出了心里话。

原来,李某然与朋友贾某正做生意时,因缺少资金便向贾某正借款65万元。借款后,贾某正多次催要,李某然找各种理由推辞。无奈之下,贾某正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临淄法院判决李某然应偿还贾某正借款本金及利息7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故意隐匿起来。近期,临淄法院将长期欠债不还、逃避债务的李某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信用惩戒。

在北京做生意的李某然常往返于北京和新疆两地,在最近一次从新疆返回北京购买机票、火车票时被拒,其在屡次买票未果后,费尽周折乘坐了几天的汽车才回到家中。有了这次购票遭遇,李某然回家后第一件事便是主动联系该院执行人员将所涉案款全部交清。

据悉,自2013年以来,临淄法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对不守信用,长期欠债不还、逃废债务、规避执行的“老赖”,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站和各种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方式,限制其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该举措有效地遏制了失信被执行人赖账不还的非法行为,案件执结率明显提升,极大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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