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案中心影像同步系统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受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其所需办案中心影像同步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案中心影像同步系统建设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XM20150929-0592A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存储服务中心软件 | 套 | 1 |
2 | 流媒体服务中心软件 | 套 | 1 |
3 | 执法视频存储终端软件 | 套 | 不限 |
4 | 执法视频检索回放终端软件 | 套 | 不限 |
5 | 审讯活动在线指挥终端软件 | 套 | 不限 |
6 | 执法场所督察管理终端 | 套 | 不限 |
7 | 执法视频管理终端 | 套 | 不限 |
8 | 流媒体服务器 | 台 | 1 |
9 | 网络磁盘阵列 | 台 | 1 |
10 | 硬盘 | 块 | 16 |
11 | 显示器 | 台 | 1 |
12 | 鼠标 | 个 | 1 |
13 | 键盘 | 个 | 1 |
财政拨款、计划投资25万元(详见谈判文件)。
注: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所投产品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证明材料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16日17:00
2.发售地点:大同市政务大厅六楼6002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谈判文件销售不退,并不能转让);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1日8:30;
地点:大同市政务大厅六楼会议室(6025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采机构: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白新明、周文星、吴頔
电话及传真:0352-7982075
采购人: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姚莉娟
联系电话:13593032222
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