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构建中小企业重点监测体系 已监测1500户

08.09.2016  17:34

  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状况,根据近日发布的《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中小企业重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将完善中小企业重点监测范围。

  山西省将重点监测3000家企业、1000个乡(镇、街道)、30个产业集群、50个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500个手机直报企业,用1至2年时间培育和建成一批覆盖全省、类型多样的重点监测信息点,构建山西省中小企业重点监测体系。

  目前,山西省已重点监测1500户企业,在2016年再增加500家样本企业。新增样本依据第三次经济普查各市中小微企业数量比重进行分配,各市对所属县区样本企业数量的分配和具体样本的选取可依据第三次经济普查中小企业行业比重进行。近年来,凡是享受过省、市中小企业局资金或政策支持过的企业、“小升规”企业基础库和培育库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监测企业。根据《通知》,今后凡申请省级产业集群扶持资金的县,必须纳入省局重点产业集群监测体系。

  同时,在目前重点监测的22家产业集群的基础上,各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继续调整和补充具有本地特色的重点产业集群,总数量逐步扩大到30家左右。该局鼓励支持承担产业集群重点监测任务的市级、县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建立产业集群监测平台或数据库。《通知》明确,今后凡申请省级产业集群扶持资金的县,必须纳入省局重点产业集群监测体系,开展了稳定数据报送工作。

  全省规划选择1000个重点乡(镇)、街道作为中小企业重点监测信息点,逐级上报数据。《通知》明确,各市可按比例选择一批企业较多、乡(镇)企业办机构完善、有专职统计人员、工作基础好的乡(镇)、街道作为本地重点监测的信息点。同时,从全省选择50家经营稳定、入驻企业数量较多、管理规范、工作条件好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作为信息点,对入驻企业数量、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情况变化进行监测。

  此外,山西省中小企业局从重点监测企业中逐步选择500家小微企业作为直报省局信息点,开发报表软件,建立数据应急报送机制,利用手机直报企业数据,探索开发山西小微企业运行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