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纪委去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210人

16.01.2015  22:35

    2014年,朔州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思路清楚,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在实现弊革风清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紧盯节点,强化监督,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强劲势头。该市针针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连续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纪律要求的通知》和《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纪委通知要求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同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开展了春节、元宵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和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派出10个监督检查组,持续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二是专项治理,治病除疴,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针对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清理公务用车、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治“吃喝不正之风”和“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治理工作。2014年,纠正违规用车单位109个、违规用车人员200人,清理违规车辆205辆;停建楼堂馆所项目12个,清理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19149平方米;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的问题4起、7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规范新闻报道和压缩“三公”经费等方面的规定,该市各级会议、文件、招待费用、领导活动新闻报道数量同比分别下降了40.5%、17.2%、31.5%和20.7%。去年组织开展了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工作,对存在奢华浪费问题的2个项目进行了处理,处理相关人员4人,此项工作组织有力,清理到位,受到省清理整治办的肯定和表扬。

    三是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不手软。2014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81件、21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8人,政纪处分99人,组织处理54人。其中,违反工作纪律152人、公车私用12人、公款出国旅游11人、大操大办8人、吃拿卡要4人、公款参与高消费活动1人、违规收送节礼1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1人,并对17名负有领导责任的“一把手”给予问责追究。市委先后两次对8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公职人员和14个管理不严、纪律松散的单位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和朔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网对该市查处的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四是纠建并举,完善机制,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该市围绕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制定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三联一住一报告”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县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右玉精神,深入开展“联系项目、联系企业、联系乡镇、下乡住村、报告工作”活动,推动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任务落实;制定了《朔州市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五不准》,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党员干部的业余生活。市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坚决做到“两严格”、“五不准”,确保公务用车“规范、安全、高效、节约”使用;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七不准”》规定,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转变作风。(朔州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