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起典型问题

29.04.2022  07:53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4月28日,太原市纪委监委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起典型问题。

  迎泽区郝庄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晓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9月,在郝庄镇新沟社区开展遗留工程扫尾清零拆迁工作中,时任清零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张晓斌违规收受被拆迁人赠送的礼金0.5万元。2021年12月,张晓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尖草坪区土产日杂果品公司党支部书记张贵生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16年4月和2017年3月,张贵生先后两次从土产日杂果品公司账户报销个人车辆保险及审车费,共计0.3万余元。2021年12月,张贵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万柏林区科技实验小学副校长王杰违规操办其子生日宴问题。2019年7月,王杰在太原市迎泽西大街某酒店设宴为其儿子举办12岁生日宴,违规收受该小学教师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2万余元。2021年12月,王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娄烦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党支部书记褚旭光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3月至5月,褚旭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本人及朋友私家车辆加油,共计0.17万元。2021年12月,褚旭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四起案例,具体情形虽有不同,但都是“四风”问题的典型;违纪行为大多发生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以后,是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违纪的典型。违纪人员在本单位都身处重要岗位,不少还是“一把手”,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从上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时刻反躬自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党的自我革命的政治高度认识和推进作风建设,牢牢扛起主体责任,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强化严的氛围,对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违规吃请请吃、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顽瘴痼疾,严查快处、以儆效尤,确保节日风清气正。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大力倡导和培育新风正气,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